職級 | 無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無 |
資格條件 | 1.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駕駛、工友、技工,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規定辦理移撥。 2.具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 3.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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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 1.公務車駕駛。 2.公務車清潔保養維護。 3.其它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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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等 | 無 |
名額 | 1名,得列候補1名 |
性別 | 不限 |
僱用期間 | 依工友管理要點規定 |
薪資報酬 | 薪資待遇依各機關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核定辦理,月薪為新臺幣26,390~35,770元整 |
工作地點 | 本處秘書室 |
聯絡方式 | 1.檢具駕駛履歷表(附件),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證照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請於111年6月30日(星期四)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台中市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1號東勢林區管理處秘書室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一律採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經書面審查合格,擇優通知面試甄選,不合格者恕不退件。2、履歷表內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e-mail帳號。 3、本職缺得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4、連絡電話:04-25150855轉107劉小姐。 |